刚刚在树人网看到一篇报道如下:
教育时评:“状元捡垃圾”要怪“一考定终身”
湖北阳新县1996年高考状元王远,当年因相差2分未被填报的清华大学录取,进了中南工业大学。由于不喜欢自动化专业,他大二时休学。他因没有技术和文凭,找工作屡次碰壁。2002年3月至今,他在县城捡饮料瓶子,当上了“破烂王”(9月6日《武汉晚报》)。
高考状元当“破烂王”,在相当程度上是王远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但笔者可以说,是“一考定终身”让他沦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社会的“多余人”。
考取一所名牌大学,与只考取普通的大学,毕业后的起点以及未来的发展都相差悬殊。更要命的是,我们的大学生进了大学后,基本上是不能改换专业的。也就是说,一旦你被大学录取,一辈子的职业与命运,就已经被大致确定了。如果谁不幸读了不喜欢或者是不适合的专业,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煎熬。
许多不甘心高考“走麦城”者,不惜像范进一样“屡败屡战”,向自己理想中的高校进军。前不久,与王远同属咸宁市的通城县青年黎俊,就在经历了八次高考后,终于跨进了清华大学的校门。
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更好,有一定的合理性。纯从招生录取规则的角度讲,“一考定终身”也是公平的。但是,完善的教育与人才选拔体制,应当能给每个人多次选择的机会。当然,要根本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单靠一所学校之力,是无法实现的。
对于文中对考试制度的评论我不想说什么,但有一点觉得奇怪:为什么高考状元就不能捡垃圾?为什么破烂王就成了社会的多余人?
我这么说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也不是为了标新立异。
凭心而论,我不觉得高考状元捡垃圾有多么奇怪。高考状元也是人,也是需要吃饭睡觉的人,他在高考中取得了好成绩,这的确值得我们佩服,但考了状元就意味着脱离了平凡的生活,就意味着高人一等吗?状元也是普通学子中的一员哪!对状元捡垃圾这件事的惊奇程度恐怕取决于状元这个词在我们心里的定位吧?
再有,捡垃圾怎么就成了多余人?那么在我们心里什么人才应该去捡垃圾?穷得一无所有的人? 智力有障碍的人?四肢不健全的人?进城务工的乡下人?是不是那时我们就可以豪爽地扔给他们一些我们不需要的衣服,用品,或是给他们一些钱,以显示我们的爱心与怜悯?
说到底,还是我们旧有的观念在作祟,以为状元高不可攀,捡垃圾就低人一等,因而,状元捡垃圾就是奇而又奇的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