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考试的路上,听见张信哲的歌声:只好丢弃,只好不会议``````心生感慨。
结果语文考默写,6个空,一个都写不出来。“只好丢弃,只好不回忆。”他大爷的。
古诗默写,高一的内容,刚脱离义务教育的时候。转眼两年过去了,想想后天我就高三了,真是吓死人。时间,它咋就可以这么快捏。
岁月以回忆为佐料烹调出我们的传奇,微不足道的传奇。
前不久浏览初中毕业照,才发现有些人我居然已经叫不出名字,顿时感到用“十恶不赦”“不得好死”来形容我好象有点贴切。
成长的路上经历太多太多,多到不得不从脑海溢出一些过往来盛放如今。于是溢出的过往,只好丢弃,只好不回忆。
人生的幸运在于对不想忘记的人事,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人生的不幸在于对不想忘记的人事,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只想丢弃,却无法不回忆。就像.....(刚顺手就举了些例子,然后发现这不是黄色小说,赶紧删掉—_—!! 阿门)
那么在我死去的前一秒,还会有多少人记得我呢?
突然想到,在我把某些过往丢弃的同时,我也正以更快的速度被更多人从他们的生命中溢出。
毕竟,报应种是存在的。
真不甘心呐!
哈,真是幽默的孩子,性格不错啊!
只好丢弃,只好不回忆。
不错,喜欢这话。
不要期待所有人都记得自己,因为那是一种奢求,
但愿自己心爱的人也曾经把自己存放在心里就足够了。所谓知足常乐,亦然。
只好丢弃,只好不回忆。
可有的时候,有的东西却是无法丢弃,无法不回忆。
选择遗忘,其实也是一种珍藏。珍藏在内心深处,一个柔软的角落里。